臺銀聲明遵循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司治理中心「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並訂有《投資盡職治理準則》,做為投資與資產管理的基石,將環境、社會與治理( ESG )議題整合至投資管理業務中,並實踐聯合國責任投資原則( UN Principles of Responsible Investment, PRI )的精神。
臺銀將 ESG 議題納入投資盡職治理準則規範,投資國內股票及債券時,排除投資博弈、色情等 ESG 爭議性產業,並參考投資對象之 ESG 評比,於投資審核流程納入 ESG 風險因子考量。經評估對於 ESG 永續發展無重大不利影響始可承作,並進一步規範股權行使原則,透過議合作為,促使被投資事業改善公司治理品質,帶動產業、經濟及社會整體之良性發展。
臺銀為順應國際永續發展趨勢並支持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發揮金融影響力,將永續發展目標納入投資業務,以共同創造 ESG 價值,特訂定《永續投資政策》,作為臺銀投資業務之原則與方向。詳細情形請參閱「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
2024年責任投資主要作為
| 管理作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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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與承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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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議合與行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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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續投資
| 類別 | 主要內容 | 2024年底餘額 |
|---|---|---|
| 綠能股權 | 臺灣銀行早年配合政策投資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該公司近年亦積極轉型發展再生能源,以及導入低碳、低污染之電源。 | 68.06億元 |
| 永續相關債券 | 投資支持綠色能源及環境相關債券。 | 537億元 |
永續債券發行
為支持綠色能源,並呼應政府綠能發展目標,臺灣銀行於2024年4月發行3 年期可持續發展債券,規模達10億元,資金用途限定綠色投資計畫及社會效益投資計畫之放款,於2024年8月動撥完畢。
| 綠色投資計畫 | 社會效益投資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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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入建置太陽能光電發電設施聯貸案,案場位於雲林縣,根據聯貸案說明書,總裝置容量為178.214MW,依台灣電力公司雲林縣太陽光電容量因數,以每瓩年均發電量為1,346kWh/kWp估算,預計可發電239,876.04 MWh(千度電);依經濟部能源署公布2024年電力排碳係數0.474公斤CO2e/度計算,預計每年可減少113,701公噸之二氧化碳排放量。 |
投入社會公益基礎設施之土地或開發建設相關支出,提供社會較弱勢之族群可負擔的住宅。 臺灣銀行自2022 年至2024 年發行相關債券,已注資興辦社會住宅聯貸案總計18 個建案,包含4,700 餘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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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以可持續發展債券投入太陽光電開發與社會住宅興建 每年因而減少的碳排放量,相當於230座大安森林公園的年吸碳量。 社會住宅建案已嘉惠超過 4,700 戶國民。 估算方式: 參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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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銀行自 2021 年首次發行綠色債券後,持續參與永續發展債券發行,累計至 2024 年底永續發展債券總發行金額為新臺幣 30 億元,且自 2021 年起臺灣銀行所發行之債券,均為永續發展債券。
| 年度 | 債券類型 | 新臺幣億元 | 資金用途 |
|---|---|---|---|
| 2021 | 綠色債券 | 10 | 太陽光電開發 |
| 2023 | 可持續發展債券 | 10 | 建置太陽能光電發電設施聯貸案、興辦社會住宅聯貸案 |
| 2024 | 可持續發展債券 | 10 | 建置太陽能光電發電設施聯貸案、興辦社會住宅聯貸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