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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權益保障

顧客權益 顧客權益

公平待客原則

臺銀深知客戶是業務發展的源頭,為關懷及善盡對客戶的權益保障,並建立重視金融消費者保護之企業文化,臺銀依據金管會「金融服務業公平待客原則」,訂有《公平待客原則政策及策略》,做為全行公平待客原則實踐的基礎。

臺銀導入 ISO 37001 反賄賂管理國際標準,並於2023年9月獲英國標準協會( BSI )授予證書,成為首家獲得該項驗證之金融業,彰顯落實誠信經營之決心。

公平待客原則

商品適合度與資訊溝通

遵循「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等相關法規,臺銀設置金融商品審查委員會(以下簡稱商審會),凡有關金融商品及其商品適合度政策之合理性,皆須經由商審會負責審查確認並評估上架。同時,臺銀訂有商品與客戶需求適配之方法,藉由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的三道防線,落實提供金融商品前充分瞭解客戶對商品之適合度,且充分對客戶說明該商品及契約重要內容,以揭露可能風險,並針對弱勢客戶加強交易控管,以落實客戶權益保護。

公平合法的商品行銷與銷售 配合「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的施行、並加強客戶關係及隱私保護,臺銀訂有《從事廣告業務招攬及營業促銷活動管理須知》,明訂相關活動應依誠實信用原則及保護金融消費者精神,詳實揭露金融商品或服務內容涉及利率、費用及風險,且不得違法、對業績及績效誇大宣傳、以不明顯字體標示附註與限制事項,避免消費者誤導;並針對不同業務類別訂定客戶權益保障內規,確保臺銀於金融商品與服務的設計、廣告、銷售與契約履行過程,皆恪守法律規範,並實踐公平待客原則。
商品適合度政策 臺銀商品適合度政策,其內容包括客戶風險屬性及商品風險等級之分類,俾依據客戶投資屬性及風險承受度提供客戶適當之商品,並建立交易監控機制,以避免有不當之銷售之行為。
對於弱勢(如65歲以上、教育程度為國中畢業以下或有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證明等)客戶投資高風險基金商品時,臺銀以電話錄音方式向客戶確認交易內容及揭露商品風險,並留存錄音紀錄。

商品行銷與標示要求

臺銀恪守主管機關對金融業行銷與標示的法規範要求,2023臺銀並未發生未遵循產品與服務之資訊與標示法規,以及行銷傳播相關法規的事件。

1 於從事廣告、業務招攬及營業促銷活動,不得虛偽不實、詐欺、隱匿、或其他足致他人誤信。
2 不得故意截取報章雜誌不實之報導作為廣告內容。
3 不得藉主管機關對金融商品或服務之核准或備查程序,誤導金融消費者認為主管機關已對該金融商品或服務提供保證。
4 除依法得逕行辦理之金融商品或服務外,不得對未經主管機關核准或備查之金融商品或服務,預為宣傳或促銷。
5 使用之文字或訊息內容不得使人誤信能保證本金之安全或保證獲利。
6 不得刻意以不明顯字體標示附註與限制事項。

新商品適法性宣導

於推出、開辦新商品、服務或新種業務時,臺銀皆要求業管單位一律應就是否符合內外規、是否已由商品審查小組對所提供投資型金融商品進行上架前審查、是否已進行洗錢及資恐風險評估並建立相應風險管理措施等項目執行適法性評估,並填具合規檢視表、辦理個人資料保護影響評估表(如適用)、法令遵循聲明書及風險評估問卷。

金融詐騙防阻

鑒於近年金融詐騙事件頻傳,臺銀特別要求同仁落實關懷提問作業,並強化金融詐騙防阻提醒通報系統,2023年成功阻止民眾被詐騙案件共524件、總金額約新臺幣4億1,108萬元,於2021-2023年連續三年獲頒「協助攔阻民眾被詐騙款項有功金融機構」,保障客戶財產,成效卓著。

臺銀作法 內容
國內外匯款防詐騙關懷機制
  • 當遇到客戶匯款/無摺存入非本人個人存摺存款帳戶/年長者臨櫃提領現金等交易金額達新臺幣3萬元(含)以上者或設定轉帳功能,及臨櫃買賣或提領黃金等交易金額達一定金額以上時,均會主動進行關懷提問。
  • 承辦客戶申請外匯匯出交易案件時,倘該客戶久未於臺銀辦理電匯,行員視狀況加強關懷提問。
  • 金融詐騙防阻提醒通報機制
  • 於客戶辦理匯出匯款業務時,若發覺其神情有異,視個案情況警覺辦理,必要時填寫「臨櫃作業關懷客戶提問表」;如經研判可能遭詐騙,視狀況主動聯絡客戶親屬,協助撥打內政部警政署165反詐騙專線諮詢,並視狀況通知轄區警方協助處理,以防止詐騙案件發生。
  • 於營業場所張貼國外匯款提醒公告,協助客戶事先防範可疑詐騙案件。
  • 2023年與警政署合作續辦「可疑境外金融帳戶預警機制」,成功攔阻跨境匯款疑似詐騙案件共4件,金額合計美金436,736.3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