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架構及運作
依《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董事會由15席董事(包含3席獨立董事及3席勞工董事)組成,任期3年,由母公司臺灣金控指派合於「財政部派任公民營事業機構負責人經理人董監事管理要點」、「銀行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所訂資格標準之人擔任,董事長為最高治理單位主席。此外,依章程規定設立獨立董事,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董事會成員之背景與經驗,涵蓋經營管理、經濟、財務金融、會計、法務及資通訊等各專業領域,且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
2023董事專業背景
董事會績效評估
臺銀董事會每季至少召開1次,遇有緊急情事時亦得隨時召開臨時董事會。2023年共召開11次董事會(含臨時)及48次常務董事會(含臨時)。
為提升董事會職能及落實公司治理,臺銀依據「財政部派任公民營事業機構負責人經理人董監事管理要點」辦理董事績效考核,於每年度結束後二個月內,就董事出席會議之次數、對董事會及相關會議重大事項之參與情形、對事業機構之參與度與貢獻度情形(就中長期經營方針、營運目標、年度計畫、年度預算、經營效能、風險管控、法令遵循、內部控制、內部稽核制度等提出具體建議)、其他具體優良事蹟及重大裁罰案件等考核項目,辦理董事自評並陳報母公司臺灣金控複評,其考核結果做為繼續遴派之重要參考。
董事獨立性與利益衝突管理情況
為維持公司治理良好運作,臺銀訂有《董事會議事規則》,明訂董事對於會議事項,與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者,應於當次董事會說明其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如有害於公司利益之虞,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且討論及表決時應予迴避,並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其表決權。
董事持續進修
為強化董事專業職能,臺銀不定期提供董事各項與公司治理相關進修資訊,為董事安排進修課程。2023年臺銀全體董事進修時數達181小時,每位董事平均受訓時數達12.9小時。
課程項目 | 課程內容 | 上課人次 | 上課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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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面課程 | 永續環境及發展 | 5 | 15 |
氣候變遷及淨零轉型 | 9 | 27 | |
社會面課程 | 風險管理、內部控制、數位治理 | 9 | 27 |
公司所屬產業之業務 | 2 | 6 | |
治理面課程 | 董事會的架構與運作、風險管理、內部控制、數位治理 | 15 | 59 |
財務、會計、經濟 | 6 | 18 | |
永續金融及投資、金融科技及資訊安全 | 10 | 29 | |
合計 | 56 | 181 |
薪酬決定流程
臺銀為百分之百國營銀行,給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等高階經理人之酬金標準係依照「財政部派任公民營事業機構負責人經理人董監事管理要點」及財政部規定辦理。員工薪資皆依「財政部所屬事業機構用人費薪給管理要點」及「財政部所屬國營銀行員工薪資調整作業規定」辦理,更訂有績效獎金相關規定,依單位及員工之績效,適時將經營成果反應於員工薪酬。臺銀2023年度給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的酬金,2023年年報p.39-41。
薪酬政策
項目 | 最高治理單位 (一般董事及獨立董事,包含董事長) |
高階管理階層 (高階主管以上,包含總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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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薪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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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動薪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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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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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福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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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性委員會
臺銀自2009年起設置獨立董事,並由其組成審計委員會,成為單一股東金融機構成立審計委員會的首例,也是國內第一家設立審計委員會的公營事業。審計委員會依據臺銀《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行使職權,健全審計監督功能,落實公司治理,協助董事會提高治理績效。2023年共召開8次定期性審計委員會,全體審計委員實際出席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