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銀深信誠信經營是企業永續發展的基石,為建立誠信經營之企業文化及健全發展,訂有「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並以此為臺銀所有員工遵循之依據。我們謹慎處理檢舉案件,妥善回應客戶需求,並辦理多項誠信反貪腐教育訓練,於日常營運與組織文化中,樹立臺銀誠信經營的原則。
誠信經營落實情形
臺銀貫徹誠信經營與廉能政治的精神,於2022年財政部委託市場調查公司辦理之「廉政服務指標問卷調查」中,「清廉信心指標」總評價表現9.28分(滿分10分),滿意評分在統計學上顯著高於去(2021)年調查,較2021年進步0.3分,表現良好,「往來業者」對各項指標評價呈穩定順向之發展,顯見臺銀在推動廉能之努力已逐年獲得民眾及業者肯定。
且臺銀管理階層與員工均致力於實踐誠信經營於日常行為與營運中,惟仍有不足之處須持續改善之項目。2022年重大違反項目*計有1件。
主管機關裁罰
項目 | 2021年 | 202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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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數 | 0 | 1 |
事件描述及改善措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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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損失金額 | - | 新臺幣85,121,320元(主管機關裁罰1,400萬元;臺銀賠付客戶共71,121,320元) |
2021及2022年均無任何因與歧視、資訊保密、利益衝突迴避、反壟斷與反競爭行為、洗錢與內線交易、環境、健康與安全及吹哨者機制,而遭受主管機關裁罰之相關情事。
因應金管會2023年金融服務業公平待客原則評核內容,新增「落實誠信經營原則」評核指標,包含問責制度、員工行為守則、防止利益衝突措施、提供適當檢舉管道、辦理相關教育訓練、建立完善風險管理措施及建立不誠信行為風險之評估機制等。臺銀積極建置並強化落實誠信經營所需規範、執行風險評估等作業,以完善相關制度。
不誠信行為風險評估
臺銀為辨識不誠信行為風險,並建立以風險為基礎的(Risk-basedApproach)評估機制,落實誠信經營文化,已辦理不誠信行為風險評估,評估結果已提報董事會,前揭不誠信行為風險評估結果尚在所訂風險胃納範圍內,所辨識出之較高風險亦已督促相關單位完成改善(例如複式傳票、新增機敏性郵件觸發條件等),未來將每年辦理一次不誠信行為風險評估作業。
評估期間 | 2021/07 ~ 202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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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蓋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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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結果 | 不誠信行為風險評估方法論係以風險矩陣地圖對應剩餘風險,並針對個別風險因子逾越風險胃納者採取風險抵減計畫。本次評估,識別出個別風險因子逾越風險胃納者,相關業管單位均已完成改善。 |
ISO 37001反賄賂管理系統
為實踐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及配合主管機關強化企業誠信之政策目標,臺銀規劃於2023年就財富管理業務導入ISO 37001,藉此檢視在誠信經營架構下之反賄賂議題管控完善程度,並透過對特定重點業務之認證,彰顯臺銀落實誠信經營之決心。
特定進件案源逾期催收案件專案清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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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辦理「特定進件案源逾期催收案件專案清查」,自臺銀建立之 「進件案源資料庫」比對異常案件,經清查後尚無發現行員涉及貪瀆不 法情事,就發掘疑向臺銀詐貸之案件,除移請轄管檢察機關偵辦外,清 查結果亦針對現行催收制度法規面、制度面及執行面,提出興革建議及 執行事項,以有效阻卻不良案源,降低授信風險。 |
吹哨者制度
臺銀訂有《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檢舉制度辦法》及《臺銀檢舉制度標準作業流程》,具體規範檢舉案件之類型與處理程序,以及相關檢舉人保護制度。另於2022年將子公司人員案件納入檢舉範圍。
檢舉處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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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檢舉窗口收到檢舉案件,應就受理與否做出決定,並簽呈至核定層級。涉及子公司之檢舉案件,由法令遵循處簽奉總經理核定後,移交子公司依其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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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
經受理之案件,由受理單位簽奉總經理核定具職權行使獨立性之調查單位立案調查。調查單位原則上應於核定後三十日內對檢舉案件為必要之調查及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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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
檢舉案件審議委員會收受調查單位提案後,應於2週內由召集人召開委員會審議檢舉案件,並作成審議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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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審
被檢舉人為董事或職責相當於副總經理以上之管理階層者,應將不予受理核定結果、調查報告及審議結果陳報至審計委員會複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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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
倘檢舉案件經審議或複審屬實,臺銀將責成有關單位檢討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及作業程序,並提出改善措施。
2022年臺銀共接獲4件檢舉案件,其中2件因非屬檢舉情事,經核定為不受理案件,2件受理案件經調查並召開檢舉案件審議委員會,經審議均未發現有檢舉內容所述之情事,各案均已依臺銀檢舉制度辦法規定辦理並通知檢舉人。
檢舉管道 | 接獲檢舉案件數 | 調查中 | 調查結束 | 違反內規 | 涉及貪腐行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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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檢舉 | 匿名 | 0 | 0 | 3 | 0 | 0 |
具名 | 3 | |||||
內部檢舉 | 匿名 | 1 | 0 | 1 | 0 | 0 |
具名 | 0 |
檢舉人保護機制
保護機制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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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人身分保密 | 臺銀對於檢舉人之身分資料皆予以保密,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亦不得洩漏足以識別其身分之資訊。故臺銀人員於檢舉案件處理過程,獲悉之相關資料,均負有保密義務,不得任意洩漏。另有關檢舉案件處理過程所有相關文件(包括檢舉案件之受理、調查過程、審議結果、回覆內容及相關文件製作紀錄等)皆設專卷留存,並以密件方式處理,至少保存5年。 |
工作權保障 | 臺銀不因所檢舉案件對檢舉人予以解雇、解任、降調、減薪、損害其依法令、契約或習慣上所應享有之權益,或其他不利處分。但檢舉人明知舉報事證不實或以獲取不正利益為目的者,不在此限。 |
利益衝突者迴避 | 檢舉案件受理、調查及審議過程中,有利益衝突之人,均應予迴避。 |
廉政反貪宣導教育
為使每位行員執行職務均能廉潔自持、依法行政,臺銀結合多元管道積極宣導誠信經營、廉政反貪原則,並於內部網站設有「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線上登錄管理系統」,行員遇有請託關說、受贈財物、飲宴應酬及其他廉政倫理事件,即可自行辦理線上登錄。2022年辦理廉政反貪宣導教育課程共計14場次,廉政倫理事件共登錄756件,尚無違反規範情事。
管道 | 說明 | 2022年績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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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體課程宣導 | 於業務訓練班講授「法紀與案例」課程。 | 共辦理14場次,參訓人數達688人次。 |
數位課程宣導 | 訂定「臺銀2022年度公務廉政倫理專案宣導實施畫」,以法務部廉政署副署長講授之「我國廉政政策」為教材,辦理廉政數位教育訓練。 | 國內職員共計7,187人參訓及通過測驗,其中4,038人測驗達滿分。 |
其他宣導 | 於臺銀網站登載廉政相關法令、案例及文宣,並輔以書面方式擴大宣導範疇,適時函轉上級機關之指導文宣或摘錄違失案例。 | 於行內全球資訊網建置「企業服務廉政平臺」專區,內容包括宣導資料、金融誠信論壇交流等。 |